废水废气检测是环境管理的核心环节,其数据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污染治理效果评估、排污许可执行及环境决策科学性。但实际检测过程中,受采样、仪器、方法、人员等多因素影响,易出现各类问题,以下从关键环节梳理常见问题及成因:
一、采样环节:代表性与规范性不足
采样是检测的“第.一道关卡”,若采样不规范,后续分析再精准也无意义。
废水采样代表性缺失
未按规范混合水样:如工业废水成分复杂(含悬浮物、油类等),若仅取表层或底层水样,易导致COD、SS等指标偏差;部分企业为规避检测,故意在采样点附近稀释废水,或在非生产时段采样,数据无法反映真实排放情况。
样品保存不当:如COD水样未加硫酸酸化(pH<2),微生物分解有机物会使结果偏低;氨氮水样未冷藏或加防腐剂,氨挥发导致数据失真;重金属水样未加硝酸酸化,金属离子沉淀吸附影响结果。

废气采样不规范
采样点位置错误:未按GB/T 16157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要求,在排气筒直管段(距弯头、变径≥5倍管径处)采样,涡流区会导致流速、浓度分布不均,结果偏差;
参数记录缺失:未同步记录排气温度、压力、湿度,导致标况体积换算错误(如高温废气未修正,实际排放量被低估);
吸收液选择或使用错误:如SO₂采样用四氯汞钾吸收液时,未现配现用或超过有效期,吸收效率下降;颗粒物采样滤膜未恒重,导致结果偏高。
二、仪器设备:校准与维护不到位
仪器是检测的核心工具,其稳定性直接影响数据质量。
校准不及时或方法错误
如COD消解仪未定期校准温度(偏差±2℃会导致消解不完全,结果偏低);气相色谱仪未用标准物质校准保留时间,导致VOCs定性错误;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偏差>5%,会使采样体积误差过大。
设备维护缺失
采样管堵塞:废气采样管内积尘或冷凝水未清理,导致流量下降;COD消解管内壁残留有机物,污染后续样品;
传感器老化:如便携式VOCs检测仪传感器寿命到期未更换,响应值漂移;pH计电极未定期活化,读数不准。
三、检测方法:选择与执行偏差
方法选择不当或操作不规范是常见问题。
方法适用性错误
如低浓度COD水样用重铬酸钾法(检出限5mg/L),结果低于检出限却未采用更灵敏的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(检出限2mg/L);废气中低浓度VOCs未用富集法(如吹扫捕集),直接进样导致数据不可靠。
操作细节疏漏
滴定法终点判断误差:如COD滴定中未严格控制指示剂用量,或终点颜色判断偏深/偏浅;
干扰未消除:废水中氯离子>1000mg/L时,未加硫酸汞掩蔽,导致COD结果偏高;废气中NO₂干扰SO₂检测,未用氨基磺酸铵消除;
前处理不当:如挥发性有机物水样未避光保存,或萃取时振荡时间不足,导致回收率低。
四、数据处理与质量控制:逻辑与合规性问题
数据处理是结果可靠性的最后防线。
质量控制缺失
平行样偏差过大:如COD平行样相对偏差>10%(标准要求≤5%),说明操作不稳定或样品不均匀;
空白试验异常:空白值过高(如COD空白>10mg/L),可能是试剂污染、器皿未洗净或消解仪残留;
标准曲线线性差:R²<0.999(如重金属原子吸收法),多因标样配制错误或仪器漂移。
数据修约与报告错误
未按标准保留有效数字:如氨氮结果保留两位小数,却写成整数;
单位错误:如废气浓度用mg/m³(标况)写成mg/m³(工况),导致排放量计算错误;
报告缺项:未注明检测方法标准编号、采样日期、环境参数等,不符合HJ 168-2020《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》要求。
五、法规与人员:认知与执行偏差
标准更新滞后
未及时采用最新标准:如HJ 1012-2019《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替代旧标准,仍用旧方法导致结果偏差;
排污许可要求未落实:重点排污单位未按许可要求频次检测(如每月一次COD),或遗漏特征污染物(如制药废水的抗生素)。
人员能力不足
未持证上岗:操作人员对标准方法理解不深,如采样时未正确使用采样枪角度(应与气流方向垂直);
安全意识薄弱:废气采样时未佩戴防毒面具(如H₂S、Cl₂等有毒气体),或未在通风处操作,引发安全事故。
废水废气检测的常见问题多源于采样不规范、仪器维护缺失、方法执行偏差、质量控制不到位及人员能力不足。解决这些问题需从源头抓起:严格遵循GB/T 14581《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》、HJ 732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》等标准;定期校准维护仪器;加强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;落实质量控制措施(平行样、空白、标准曲线)。只有确保每环节合规,才能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,为环境治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支撑。